律师您好:我02年2月份左右来的本单位,一直工作至今,单位从04年社保开户,缴纳了一年保险后来又把钱退了,08年缴纳工伤,10年才开始正常缴纳四险(社保网站上都能查到)11年7月份签订的两年劳动合同,现在我单方面提出辞职,辞职信已于2013年2月25日上交公司,这种情况,我还可以要求单位赔付一年的双倍工资吗?时效一说是否过期了是按照解除合同之日起还是按照08年新劳动法实施以来的内年开始!要求单位补社保,单位告知补补了,要求单位赔付双倍工资,单位声称最多赔付一个月工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单位赔付给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