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原女朋友是北京集体户口。我和她2006年在北京各掏50%买了一套期房,户主是她一个人的名字。但2007年分手,经口头协商决定由我再付给她50%房款 10w,到可办房产证时直接过户到我一人名下。
2010年在办理房产证办时她提出,要先把自己的北京集体户口落在这个房子上否则不协助办理房产证和办理过户手续,但只是暂时放放,会尽快迁走。我提出双方写相关证明,被对方拒绝。当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房产证是我一人的了。
2012年她生了孩子直接把孩子也迁入了进来~~~
现在对方拒绝迁出户口,我现在该怎么办?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他们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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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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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带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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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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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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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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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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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