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人有四个子女,其中三女儿去世了,老三有个孩子,在孩子18个月的时候离婚,孩子归男方了,孩子的爸爸也已经去世了,孩子今天28周岁。四女儿也去世了,四女儿没有孩子,但已经和四女婿多年失去联系。现在只有大女儿和二女儿了,还有老伴,老伴户口不在一起,户口和房票的名字都是老人自己的,现在老人的想法是把房子给二女儿,请问在法律上有什么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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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如转移需要取得老伴的同意。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老人和老伴都在,直接可以以赠与的方式给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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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产权房,且房子是老人自己的,老人可以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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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人的房子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将房产给二女儿。但应当注意遗嘱的合法形式
追问:刘律师,谢谢你的回复,可是如果是现在就转呢,不通过遗嘱的话还有什么渠道更便捷方便和省钱呢?遗嘱的话是通过律师建立还是去公主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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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孩子有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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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