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杭州一家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经理,于本月15日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交接完毕后,公司至今一直不予支付1月薪资及劳动补偿,离职原因是本人系2012年11月5日转正,多次申请,均被无故拖延后,于2013年1月10日与总经理面谈时被告知需要公司全体股东全票通过方可转正,同时试用期转正工资2012年11月部分被拖延至2013年1月11日才予以发放。目前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公司以本人为人力资源负责人为理由,意图诬告本人蓄意不签署劳动合同。事实为杭州公司劳动合同均未签署,且有相关负责人录音正式,公司对劳动合同签署的理解为:符合公司条件的才予以签署劳动合同。同时,北京分公司高管层均为签署劳动合同。且本人多次申请签署,负责公司公章的办公室主任均以总经理未授权为由拒绝,具有物证。

合同纠纷
2013-01-31 18:01:5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您的情况,本律师作出以下解答: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只要您搜集到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您完全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没有签订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
    (3)离职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0.5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具体按照您的工作时间来计算。
    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起诉,胜诉的概率很高。一定要用法律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能帮到您。祝顺利!
  •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你的情况可以申请仲裁
  • 你好,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一项义务,公司应当自你工作之日起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公司支付自你入职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到现在的双倍工资,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若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追问:现在公司以我为人力资源负责人为由,试图无赖本人蓄意不签署劳动合同,但是交接清单清楚写明杭州及北京地区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且2012年11月2日因政府政策申请员工公寓时,本人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公司仅对申请表予以签章,拒绝本人劳动合同签章。且负责人多次要求本人不得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于本人离职面谈中同过其委派的交接人告知本人:签署劳动合同,需要公司审核。及告诉本人,本人不符合公司劳动合同签署要求。(有录音证据)
    遂再次基础上,公司于本人提请仲裁后,想仲裁调查员表达:她是蓄意未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甚为愤慨
    解答:你好,据你所述看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公司。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 可提起仲裁解决
  •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或者委托律师一起出庭
  • 你是人力资源经理,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或者委托律师一起出庭,可来电
  • 你好,如有这样的证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1、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依法主张拖欠工资,依法主张二倍工资,依法主张经济补偿。3、仅供参考!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9610
合同未实际履行可否解除合同
民法典 605
合同未实际履行可否解除合同
什么是公海上的管辖权
管辖权
什么是公海上的管辖权
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模板
民法典 771
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模板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39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4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7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9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30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