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要裁员,然后拖欠两月工资,我想问关于失业保险我能不能申领,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应不应该签字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签字应该怎么写离职原因,我是8月15日入职,失业保险交至12月,其中11月没交,1月末左右签解除合同,我有去问过办理失业保险的机关,一楼的工作人员不管,然后说上三楼找劳动仲裁,结果仲裁说因为我11月份断了,1月解除的话,1月也没交,这种情况申请不了失业金,我有在网上查到非本人意愿意中断就业的可以申请失业金,结果仲裁说要满足交满一年,说我不符合,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