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庭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姊妹四个自从父母离婚后随母亲招回继父一块生活,现在我大哥、二姐和我的户口都已迁出,继父一直并未在老家下户,老家的户口如今只剩下我妈和我大姐。06年母亲去世后,继父私下跟同村另一个人私下交易,我们也没有看到所谓的证书,现在继父已返回他原来的住所撒手不管了。我请教一下:
1、农村土地承包证到底有没有?如有,土地承包证应该归村委会集中持有还是家家户户都持有?
2、土地承包证是否可以继承?如果继承,应该按照什么原则继承?
3、土地承包证是否真的是30年有效期?有效期间是否允许私自转让、承租、搁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