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与父亲把建房材料准备齐全,准备择日开工。93年8月中旬母亲不幸农药中毒生亡。人家介绍一女人跟父亲生活2年左右。因为性格不合分手。不久,父亲与继母丛组建家庭后,把楼房建好。继母来时我21岁。我家有老房。也有奶奶的财产。她没有抚养我,没有共同一起生活,我有赡养她的义务吗、现在继母手中与父亲结婚证是93年10月下旬。那时,父亲根本就不认识她。结婚证的瑕疵比较多。女方只有姓名。性别。男方只要姓名,性别。出身年月日,父亲出身年填写不符。但是有政府公章。查了没有档案记录。现在父亲生病去世。父亲与前一女人生活时间有他们的介绍人作证。现在继母拿结婚证起诉,要求分割家产。请问结婚证有效吗、父亲婚前的房产她可以继承吗。父亲有遗嘱,他的明确不给继母。现在继母要求继承父亲的财产,可以吗。父亲生病期间。她没有尽到做妻子的抚养责任义务。她有权继承吗。父亲的遗嘱有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