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前。母亲做生意借的钱。那是我父亲不知道。,2004年离婚后也不知道。直到近期。法院才发判决下来。说我母亲在199几年借了某人4W。一直到现在没还。判决2人承担责任。谁知道法院找不到我老妈。就找到我老爸说。欠下的钱。让我老爸一个人承担。请问法律规定这个案件是怎么处理的呢?是不是让我母亲和我父亲一人一半债务。还是因为找不到我老妈。让我老爸一人承担
-
你好!你老爸作为第三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
不合理的,你可以上诉
追问:今天我父亲打电话来说。他去找了个律师咨询。那个律师说。上诉是没用的 。说离婚前母亲借的所有债务。母亲没能力还的话。就由我父亲还完。债务我父亲还完了。在经过律师找到我母亲。要回我父亲替母亲还的那份钱。怎么说的都不一样呢。请你帮我解说下
解答:不是夫妻共同生活中的债务,只能按照你母亲的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中的份额还债的
-
可以上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