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在81年由地方零件厂转入铁路工作,在转入铁路部门之前已经在零件厂工作了5年,当时国家发了一个文件,说是转入铁路之后,以前的工龄仍然是有效的,并且在转入铁路之后工资福利之类的也仍然把以前的工龄算入其中,相关材料我母亲也有,但是今年我母亲退休,铁路上不承认我母亲在零件厂的那5年工龄,只承认在铁路上的20多年工龄,我想请问律师,我母亲应该怎么办,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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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
追问:能不能详细点,是先和单位协商,然后再申请仲裁,具体怎么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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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