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时间写的是98,、连公摊是109.现在房子好了。成了121了,一平米差不多7000、又要付。请问。这个是。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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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这些内容在你的合同里面应该是有的,
你只需要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和开发商协商就可以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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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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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