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司机与武清区卫生管理站签的是一份不定时工作制的合同,所有临时工包括扫街的签的也是这份合同,工资执行天津市最低工资1310元,每周单休遇事不休,过节放假还要值夜班,法定节假日一天一宿值班给加班费20元,还经常调换岗位,开垃圾车送垃圾每趟限制油耗每趟给三个油,省下的油按90%发给个人,费油是费多少扣多少,我这个月扣除费的油钱只挣到了100多快钱,每天早晨6点上班,中间要是车坏了就要下午5点左右下班,这个月车坏了20多次天天修车了,请问这个国家单位这么做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