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这里要请各位帮忙分析下我弟弟的案例,先谢谢了。弟弟是2012年毕业的大学生,在南京一所研究所上班,半年的试用期,应该是近期转正。但是昨天他的主任以他年终总结写得不好就说他工作态度不好为由要求我弟弟自动请辞(他主任也承认弟弟平时工作认真)。我们分析了是因为主任曾经问弟弟是否愿意去扬州新收购的厂上班但弟弟最终没去加上上周末弟弟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导致主任对他印象不好。说不自动请辞他将开除弟弟,请问各位律师这位主任的做法合法吗?谢谢啦。在线等你们的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