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情况如下:
在一家公司一共工作了7(2006-2013)年,到第六年(2011)的时候,公司整体转让给另外一个投资方B,投资方B一直按月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但是从2012年11月起,公司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工资减半,并且从B接手公司之后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现在公司准备裁员,但是只愿意支付2个月的赔偿给我。并且威胁我不妥协,公司将会申请破产。
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如何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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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是可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单位支付你应得的工资 然后支付你经济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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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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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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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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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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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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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中场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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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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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违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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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发的工资,可以要求其补发,如果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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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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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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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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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