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又拖欠我工资,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又不加工资,我到劳动局告他要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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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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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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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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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据工资单、工牌、工服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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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你与公司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表、工作卡、工资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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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本律师追索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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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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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