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从2000年至2012年在公司上班已13年,在今年12月26日接到公司电话通知13年1月1日公司给我解除劳务关系,公司应该付我多少补偿金?在公司13年从没有给我放过一天国家法定节日,公司应不应该补我节假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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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以及补发加班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为工资满一年支付一个的月工资,如果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不同意那么就可以主张双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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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满一年支付一个的月工资,如果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不同意那么就可以主张双倍赔偿金,公司应该补你节假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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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双倍赔偿金,即工作一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未放假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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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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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