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个员工,在工作当中化学药剂弄到眼睛里,从受伤至今已有五个月之久,住院二十多天出院后一直休养治疗,且医生已说明无什么问题,但该员工一直自称没好,不上班,这种工伤期间停工留薪待遇是怎么给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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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上会确定一个停工留薪期。你只需要支付这个期限内的工资,按平常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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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保核定其工伤医疗期,超出医疗期的,可以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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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结束要求其上班,不上班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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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受伤之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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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保核定其工伤医疗期,超出医疗期的,可以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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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以医生诊断的结论作为是否康复的标准,如果已经好了而不上班,则该员工涉嫌旷工,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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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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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工伤鉴定 然后确定赔偿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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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