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4月初到**石材厂担任大切技术员在岗位 未签劳动合同 保险大概是8月份厂里发生事故才买的保险 什么保我不知道 就在2012年11月29日中午十二点半左右上班操作中 大切机正在切长2米 宽94工分的一整个石头正切完了一片三工分和六工分 还要继续切 由于机台是手动分片 操作人员要到机台边侧位手摇动机台丝杆 把石头往里面摇动 此时切完了的两片板就掉了下来扎到我 当时就送到福清东门部队医院治疗 医生诊断左胫排骨骨折 右股骨粉碎性骨折 12月3号早上手术 术后治疗 老板只给了治疗费 床铺费生活费自己出了 12月18号出院 出院后到厂里一个星期左右几次要求老板解决 老板推三阻事 大概给点点营养费 说什么人给我们医好了现在他没责任了 我才二十岁 以后的路还长 也还没按家 现在吃 喝 拉 撒都在床上 很不方便 希望律师给我看看这种怎么解决 安工伤大概又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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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处理。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的,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内工资照发,并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由于其侵权主体不同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针对一般合法企事业单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方式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则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赔偿方式是一次性赔偿金,以及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且工伤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不同,要求材料不同比较复杂。个人提出的工伤申请最长时间为一年,不要超过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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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到时享受工伤待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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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事情 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伤残鉴定! 详细建议 直接诶洽律师给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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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单位在发生事故后30天内没有申请工伤,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等级来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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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熟悉工伤案件,需要进一步咨询等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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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赔多少得看劳动能力鉴定几级
如需详询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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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工伤鉴定确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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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