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本企业有新进保安一名(进厂约7-8个月),因人事疏忽也因做事懒散(上班一直打电话,晚班竟然在宿舍睡觉),最近他个人提出辞职,提前半个月,我我公司按期结请他的工资,现在他到劳动局告我们没签合同和他,要我们赔偿2万6,请问这合理吗?我公司应该怎么做呢?现在厂里很多员工都在看,如果助长此风,那企业在国内还怎么生存!备注:我公司从未拖欠工资。都是按期发放。

劳动纠纷
2012-12-22 17:39: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委托 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应诉,要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你方不承担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建议委托法律顾问完善公司各项制度,以减少经营风险,避免类似情况继续发生。
  • 因公司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需要审查证据材料,再制定对策。
  • 因公司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需要审查证据材料,再制定对策。
  • 未订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哟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 你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的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此,贵单位应当支付其双倍工资差额的。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