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麻烦向你咨讯有关劳动经济补偿的事,我在一家工作做了十三年,我1999年2月开始工作至2006年5月工厂搬厂,换了法人代表,搬厂后我继续在这工厂工作,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由于老板分开经营,但是在同一个厂里做事,我跟了另外一个老板从2009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份,工作是这个厂的另一个车间工作,还是属于这个厂,现在我工作的这个车间倒闭了,但是这个工厂还是存在,今年11月份车间关门了,我没有了工作,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经济补偿,我一共工作了13年,前后这个工厂换了一个法人代表。我现在还在住在这个厂,没有走人,请问能否得到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