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丈夫比我大27岁,他的房子是和前妻一起买的,他们离婚协议写明这套房子归他和他与前妻的孩子。他不和我生孩子,房子也不加我的名字,一旦他过世了,他的孩子会赶我出门的。我有这套房子一半的继承权和处理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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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丈夫在生前未对该房产属于他的份额作出处理,那么他去世以后,该属于的他的部分房产应为作其遗产处理,你作他的妻子,与他的儿子、父母,都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有其他疑问,可来电话详细咨询。
追问:那他把我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我有多少的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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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丈夫没有立遗嘱的,你可以继承属于你丈夫的财产。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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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有权继承你丈夫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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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上约定了,房子是他与其他人所有。如果他去世,属于他的那一部分由你和他孩子和他父母继承。
2.你有一份但是应该没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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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对配偶的财产享有继承权,而不是直接继承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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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那部分你有一半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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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与前妻的离婚协议约定该房子属于其前妻,则你无权继承该房屋,但是在婚后产生的财产,以及男方的个人财产,你可以继承,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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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继承他的部分。也就是,这房子有一半是他的,但是他去世以后,这一半是要有你和他的父母、孩子平均分割的。
如果加了你的名字,那就要看加的多少份额了,他也不能处理属于他儿子那一半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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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你享有继承权。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我将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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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但没有一半的继承权,因为这套房子是他和前妻孩子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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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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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