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结婚前有一处房产,是父母留给的,由于需要另购房产把原本的房产卖了,后购入的房产有男方和男方母亲以及女方三人名字,房子在买卖时女方并无出过一分钱,现在离婚的话房产是否和女方属于共同财产呢?
-
“房产有男方和男方母亲以及女方三人名字”这一情况,说明房产是该三人的共同财产,女方有份。如因离婚而发生房产分割纠纷,可在离婚后再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之。本律师对似是而非、错综复杂的纠纷案件有丰富的代理经验,能在诉讼中精准把握法律,为当事人争得最大利益。如需帮助,请与我电话联系。如还有疑问(包括以后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请直接来电详询,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
-
你加上女方的名字无疑就是赠与的意思,但是女方的份额不多
-
女方是产权人之一,她有权主张自已相应的份额
-
属于共同财产 。
-
属于共同财产。
-
有名字就有产权!算的!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
您好,女方可以分得此房的三分之一
-
婚后买的房子且有女方名字,女方有份。
-
有女方 的份额,欢迎来电交流。
-
您好,是的。
-
产权上有女方名字,房屋属于三人共有。女方可以要求分割,但没有出资,男方可以要求多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若房产证上无份额约定,男方的母亲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剩下三分之二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作为实际出资方可主张多分。
-
属于共同财产
-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