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2月29日应聘到单位工作,签订合同是二年,期满后又续签五年的合同,应该是到2015年11月底到期,现在未满合同期限,就无故解聘我,总要给个说法,有个合理的解释,应该按劳动法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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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详细介绍你的工作情况?解聘理由?出示你的劳动合同,一般这种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你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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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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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聘请律师进行劳动维权,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失业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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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你的工资。或是要求单位因违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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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应当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是用人单位将您解除;
2、然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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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工作年限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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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详细介绍你的工作情况?解聘理由?出示你的劳动合同,一般这种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你经济补偿的。可致电汪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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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