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1年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书上标明交房日期是11年12月30日交房,由于开发商问题一直拖至12年11月30日,去拿违约金时被告知违约金由银行房贷下来的那一天算起,请问违约金到底是按合同书标明的日期算还是按银行房贷下来的那一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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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当然使自已的利益最大化,责任最小化.但是,即然你们有合同的约定,就应当按合同规定办理,建设带上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来我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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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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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之前的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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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