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份在公司工作期间被金属物砸伤脚,到医院拍片,结论:左足第二远节趾骨撕脱性骨折。同年8月份工伤认定,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做鉴定,现在公司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问:1、这样的工伤如果现在做鉴定还能评到级别吗?2、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还有赔偿吗(现在未做鉴定)?3、劳动合同解除后,社保停了,个人还能做鉴定?还有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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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评到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就是要求工伤赔偿
3、解除后,也可以要求做,但是不好要求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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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至少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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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劳动能力鉴定,在根据标准索赔,进一步了解可以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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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案子必须马上申请工伤鉴定和劳动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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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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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