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公司请我夫妇承包车间,我夫妇本身开的小型加工厂有15工人左右,答应之后,我们停掉自己的加工厂,变卖掉机器,然后投入到新
公司将近1W的机器配件,然后签订了合同,车间总产值的40%为我们的薪金,每月可以预知4000生活费,车间员工必须有20人以上,由于公司订单
不足,导致车间无事可做,员工部分跳槽,公司以这为借口,要求辞退我夫妇,终止合同,请问律师这个事情怎么处理?赔偿怎么算?目前我夫妇
已经预知各项费用1.8W左右,加上投入的机器配件,总计有3W左右,公司没有给我夫妇结算过一次薪金,就要求我们终止合同!请律师朋友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