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在上班途中骑电瓶车撞到人行护栏上,导致大腿骨折,(当时没报警)现家属要求公司赔钱,这算工伤吗?要找什么单位,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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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中有一个限制性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任,你公司员工自己撞到人行护栏上,导致受伤应该是其本人主要责任。加之没有报警,无交通事故认定书他方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应该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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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员工承担的责任在同等责任及以下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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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此次事故的责任是员工的非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工伤,如果员工是主责任,则不能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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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员工是非主要责任,构成工伤。应先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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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要看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果员工是非主要责任,构成工伤。应先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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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故责任以及其他情况具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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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构成工伤,这种情况下不构成。如果单位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基于人道可以去工伤保险科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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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要看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果员工是非主要责任,构成工伤。应先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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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构成工伤,这种情况下不构成。如果单位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基于人道可以去工伤保险科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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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