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们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也是商品房,但两证回来后,土地证上却是“划拨”,请问,开发商这样做是不是欺诈行为,能不能把开发商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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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欺诈行为,但是到现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这种情况也属历史遗留问题,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让他们补交土地出让金,把土地性质变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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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属于商业民事欺诈行为,可以告,因为,划拨的土地,开发商花钱不多,而作为消费者,没有得到所谓的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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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你们的购房合同或结合其他证据,建议你最好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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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你们的购房合同或结合其他证据,建议你最好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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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