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6个半月,今年3月底入职,一个月后补签转正合同,试用期却是到今年5月26号,但是一直到离职当天都未补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现在在公司只给上了三险一金。而且在职期间还有每个月扣除500元的年度奖金未发。合计3250元。虽然试用期合同上明文规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不予发放年度奖金,但是正式合同都没有,我怎么知道这年度奖金是怎么结算?如何计算的呢?离职时,领导和人事都一口同声的说,肯定发,月中结算工资时一起发了。但是只发了基本工资,连绩效都没有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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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维护权益,建议来电,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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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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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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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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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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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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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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