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情况是:爷爷有4个子女(老大、老二、老三、老四)我是老大的子女。爷爷去世时仅留下一处房产。数年前,老四讨要房产,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房产归老大、老二、老三所有,补偿老四20万”此事已解决,有判决书。但当时未过户。房产证还是爷爷名字。
现在老大老二均去世。老三拿着爷爷房产证、户口本及死亡证明。避而不见。坚持过户在自己名下。
请问老大、老二子女如何继承那2/3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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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房子仍然是属于老大、老二、老三的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到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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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属于各自父亲的财产份额,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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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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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析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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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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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起诉析产,确定产权及给未获得房产的人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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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老大,老二的子女起诉老三,欢迎致电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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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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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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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老二子女可以起诉老三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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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老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其后再诉请其它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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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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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诉讼解决,如老三要房子可以给你们补偿。如有不明之处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访,将为你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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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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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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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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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