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公司从8月1日开始工作到9月30日(10.1放假) 我们和老板请了10天假 因家里有事 回老家办事,当时老板也是同意的,由于公司状况,本人应聘的时候也说了是在校学生,在学平面设计软件,每周1要求休息,本人觉得他公司不适合我,我想从事我学习的行业,在10月14日的时候向公司提出离职。但是我们在8月1日到8月30日的提成钱没有算清,还有从9月1日到9月30日的工资(底薪+提成)都没有算,之后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老板却推脱的说过段时间之后再来,我们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当时8月份的提成还有9月份的工资都没有发,让我们就等通知就可以了,直到10月末也没给我们发工资,期间我们打过电话,老板态度很不好,不是和我们说在外地,就是说没时间,要不就是忙,总之各种敷衍,这种借口推脱工资的事情,现在我们连交房租的钱都没有了,还威胁我们说要追踪我们半年,说看看半年之后做什么才发工资,(谁家半年后发工资)说让我们秋后算账,还说要是总追着打电话要工资的话就过年在发,他的态度就是不想给发的意思,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们交任何的保险,也没有社保,什么都没有,只有底薪和提成,据说老板在警界有实力,公司连员工的工资和提成,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什么都是他随口说的(他说一个公司有一个公司的规定,什么都站在对他有利的地方说,这也算是规定?)
请问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