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养育两子两女,05年次女内退,父母考虑其生活较困难,另三子女环境尚好,就以要其负责照护父母日常生活起居和补偿另三子女各5万元为条件将自居100平方住房(当时价值30余万)赠与次女,不久即办理了过户手续形成事实上的附条件赠与合同。但次女此后未能完全履行义务,每天仅只来做两餐饭,其他方面没有尽照护责任,致使父亲今年春节期间摔伤,这几年来次女对父母疏于照护使父母对其有很深的积怨,决定要其退回房产不要其照护,次女就不来做饭了但拒不退还房产。另补偿金只付了两子未付长女。以上事实请问父母若起诉能否要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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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该子女,是否签有书面赠与协议?如果有协议的话,依协议办。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应当自知道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你需要带上相关证据来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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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时是以赠与形式还是以买卖形式办的?这个有点重要。如以赠与形式办的,则存在撤销问题,如不是以赠与形式办的,而是以买卖形式办的,那可能是要钱的问题,而不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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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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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当时的赠与是否是附条件的,需要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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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陈述的案情而言,该房屋赠予合同系附条件的赠予,且赠予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但接受赠予方未能按赠予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诉讼或继续履行或解除!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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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签有书面协议?详情可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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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附条件赠与要看是否有证据证实,建议详细说明案情或者与律师联系面谈,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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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详细表述案情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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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撤销赠与,追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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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