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于2012年3月13日晚在我工作的厂五金厂给压铸机压断右手手掌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的骨头,是在掌心出断的,现在我有及格问题想麻烦一下你们,问题是:1,我进医院治疗时我厂领导要我用他人名字住院治疗,所以我的医生证明不是我的名字,而且厂里领导不经我同意就拿走了,我到时想申请工伤赔偿时我该怎么办啊?2,我厂有营业执照,但是很多工人都没签有劳动合同的,包括我在内,如果厂里不承认我是工伤我该怎么办?3,如果是违规操作造成的算是工商吗?4,申请工商鉴定,工伤赔偿是从发生事故当日起至到什么时候是有效的?5,我手掌中间的三根手指的骨头是在掌心处给压断的,现在都还没好,医生说可能要重做手术,我现在的情况可以鉴定在几级伤残啊?律师们,麻烦你为小弟我解答一下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