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号我看中一套2手房子,115万成交,当时业主说要钱还款我付了5万定金,面签付了40万现金,因为不懂中介说避税,我们都同意她也签订同意书,以网签88万办理手续,后来卖家提出要求必须23号贷款到她账上 ,我是公积金贷款,没有那么快,她就怪我当时没有掏公积金加急费用,耽误她还她个人的贷款要求我给4千元补偿,我不同意,她就不和我过户,10月9号贷款批下来了 115万补充合同上写了3日不过户就算违约,现在她看我不给钱就想出当时签阴阳合同的事情,要求重新网签我并赔偿她的损失。我想问这个合同是否无效?过了3日她不和我过户是否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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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合同是有效的,不过户对方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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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违约,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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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成功代理过这样的案件;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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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违约如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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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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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违约,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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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违约,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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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过户,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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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你所述该合同合法有效,如果对方拒绝过户,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何操作可以我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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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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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