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堂弟于2005/5/15日因在一条双向二车道上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驾证齐全)
与相向而来的一辆东风卡车相撞而当场散生!事后肇事方司机报警,交警部门在没有同事家属到场的情况下处理了事故现场。。。。。
在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察判定我方要负大部分事故责任!原因是我堂弟所驾驶摩托车已经偏离右道,但根据对方的口头告知,当时还有另外一辆小车(桑塔拉,未记下车牌,已经逃逸)占在右道,事故发生时,是小车对于摩托车的追挤甚至碰撞才导致摩托车直接迎面相撞在东风车保险杠上,导致于悲剧的发生!
在现在的具体事故赔偿谈判中,我方到底要负责多大的责任,请求告知,并请求告知关于对于此类事故具体赔偿项目极其标准!若有回复,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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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在第一时间没有记录下逃逸小车的车牌,从而对这次事故判定造成难度,对其这一
失误,是否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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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有人回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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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责任认定若无相关证据,则可能要维持目前的情况.
关于赔偿标准,建议参考本坛班主的文章,很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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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找到小车,责任只能如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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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讲的理由不充分,小轿车挤占的情况下摩托车应减速,而不是占逆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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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