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国法律对于1994年2月1日后的“事实婚姻”不予保护,如果你们是在上述日期后在一起生活,但未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则你们之间未成立婚姻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仅为法律上的非法同居关系,因此,无所谓离婚,对方与他人结婚,也不构成重婚。
你们生育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但享有婚生子女权利,你们可以就孩子抚养达成协议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就孩子抚养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抚养费的标准,通常为一方收入的30%左右。此外,如果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产生纠纷,也可以提起诉讼处理,这里提醒,同居财产分割,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产生“共同化”效果,仅就各自财产返还归各自所有进行分开。
如需要律师协助,请致电咨询。以上意见供参考,祝一切顺利!
陆俊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