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现在想向您咨询一下 我是在博山的某企业做会计,去年怀孕,今年3月18日的预产期,3月21日生的宝宝,在2月28日向公司申请请假,我咨询了社会保险的生育科,说我的产假有5个月(正常国家规定3个月,另外享受2个月的晚婚晚育政策),当时因为不知道产假应该从哪天算起,所以就从3月21日算到8月21日了,在6月28日的时候,我单位的领导找过我,说让上班,当时因为家里没人看孩子,孩子刚100天,所以就跟领导说了一下情况,后来,领导(财务科领导)到我家,说我原来的工作有别人干了,但是可以安排别的工作,那么大的一个单位还能安排不了一个职工么。到了8月21日的时候我给领导打电话说可以回去上班了,但是领导说没有时间,在外面出发,8月22日我又给领导打电话,领导还是说没空,8月23日我就直接去单位了,去单位之后领导说现在工事太多,让我出去8月再给他打电话。到了9月初我给领导打电话,领导说没有工作可以做,要等等,9月6日去找他,他说只能先打杂,主要是喂孩子不能出发,也不让我出发。结果到了9月10日我去上班,直接去东营出发,回来到晚上7点多,第二天让我去济南我没有去,第三天说去徐州,到了第四天领导跟我商量,说现在也没有工作干,就商量让我走,我那天回来就没有再去。9月19日,有个同事给我打电话问我合同怎么办,我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问问领导吧。9月20日我领导(财务科领导)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做决定,想上班的话就去车间,上了高密度的设备,让我去学习,前面需要个人承担的保险从工资里扣除,如果不想上班的话,就利索的解决问题,前面需要个人承担的保险就算了,不问我要了!我的合同是签到2013年9月的,领导这是想让我自动辞职么?国家的法律不是说哺乳期的妇女不能因为各种原因辞退么? 我现在没有收入,我对象去济南学习,也没有工作,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请您能帮我解答一下,我该怎么办?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9-20 21:14: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