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九级工伤,2012年9月到工厂上班,广方说一方面换工作要降底薪,另一方面是想解除劳动关系,有签劳动合同但没在买社保,应该补偿多少?工伤赔偿是否还有?急求各位朋友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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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合同期未满的话,公司不能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是您要求辞职的话,可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个月,以及停工留职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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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计发八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计发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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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工伤公司应当赔偿你19个月工资;另外,根据你所述,还可以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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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支付19个月工资的赔偿,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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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