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1月入职一家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离职,在此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上保险且天天加班没支付加班费,我于2012年5月11日向劳动局提起仲裁。请问我是否已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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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您离职到申请仲裁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导致时效中止或者中断,那么您的仲裁应该是超过时效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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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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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您离职到申请仲裁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导致时效中止或者中断,那么您的仲裁应该是超过时效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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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申请期限是从离职日期算起,所以你的仲裁申请已过了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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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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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