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企工作,已经干了5年了,第二个五年合同已签,但是现在公司效益不好,我们二分公司的两条生产线停产了,在把二分公司的收尾工作做完之后,人力资源部把我们两个工段长和4个班长都以普通员工的身份调到了一分公司相同的生产线上,如果不是公司新来个副总的话,我们两个一正一副工段长去一分公司相同生产线后,一个工段分一个继续当工段长(副的),现在新副总来了之后,说要把现在的工段长制改为大班长制下去倒班,四班三倒,再加上有一个上长白班的,共需要5个人,这样的话,原来已经有4个工段了,现在加上我俩就多了一个,当时从二分公司调过来时,领导允诺说让我们过来正工段到这里当副工段,副工段当技术员,但是这个月发工资一看两个人都是按照普通员工发的,这合理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先谢谢律师了。急。
-
不合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发工资。
-
按合同约定处理
-
具体看是否低于法定标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