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2003年在一个建筑公司上班,老板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2011我父亲在单位突然发病老板送到医院后三天人去世了。现在我们要求他们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必须赔偿11月的双倍工资,以及丧葬费抚恤金以及家属的生活困难补助。但是劳动仲裁委员会说我们的要求不合理,给了个书面的不予受理书。现在我们起诉到法院,我们想按照劳动争议来起诉,但是法院说要我们改为民事诉讼。这样合理吗?我知道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是10元,法院为什么要我们改为民事诉讼呢?我们该怎么办,恳请大家帮帮忙!

劳动纠纷
2012-09-13 12:20: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诉讼
1710
诉讼离婚,法院开庭本人不去可以吗
民法典 2111
诉讼离婚,法院开庭本人不去可以吗
劳动仲裁一定要拿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吗
民法典 5094
劳动仲裁一定要拿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吗
劳动争议案件有诉讼时效吗
民法典 511
劳动争议案件有诉讼时效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