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已经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但非自愿,**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无理由,就是为了报复,我为员工说话。**说了如果我继续做下去就会出现售卖过期产品的情况被开除,我什么都得不到,当时我没签,合同到期时,**为了不赔偿要与我鉴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工作超过10年)我没签,**把合同邮寄到我家我拒收,**说我拒签合同,下午又邮寄来班表,说不上班按旷工解雇,我当时慌了,就和**签定了解除合同,从而我得到了12个月的工资补偿,可我知道不止这点,可我对法不了解啊,请问这么鉴定的解除合同有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