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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人公司因搬迁,但公司贴出的通告内容是公司要装修三个月,要求所有生产线员工选择:1.迁至异地工作去另一家合股公司上班;2.申请休息,三个月后再来上班。未说工资发放及陪偿事宜。我们觉得这是公司在变像关闭公司,迫使我们自离或主动递交辞职信放弃劳动法上面所说的陪偿金。求助:我们生产线员工如何能争取到合法的陪偿?哪位律师能提供法律参考,在此谢谢好心人!

劳动纠纷
2012-09-04 19: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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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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