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7年向外出租一间14平米左右的平房,当时签订了一个租房协议,房租每月三百,一季度一付,租期到房屋拆迁为止。
现因房屋一直未拆迁,且因自用问题,想收回房屋。又发现租户私自把房屋拆改,另开门窗,然后两个月前就通知租户搬离房屋,当时已经说明2012年9月1日腾空房屋,但是租户现在突然已房屋租期未到拆迁时候为理由,拒不退租。
现在附近的平房的租金早就涨了一倍左右,因以前关系还算认识,而且租户家庭比较困难,才一直没有涨钱,现在突然这样,觉得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了,已经不知道怎么好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麻烦哪位律师能帮我想想办法,不胜感激!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