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印染厂的化料工,长期接触有害化学染料在职三年中公司从未为我做健康检查,现已离职。我的合同2012你6月30 号到期,因6月初我母亲病危我向公司请假,公司告诉我我的合同即将到期不批,因我的母亲在6月13号去世我无奈自行回家。回公司被公司按自动离职处理,我不服与公司沟通无果。在我向绍兴市卫生监督所举报后公司才同意给我做离职健康检查,职业病法规定不做离职健康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没书面通知我不在签合同,我现在离职两个多月了,公司现在才准备相关材料给我做离职健康检查,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