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输出到某国家粮食储备库所经营的一直销超市工作,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现已工作1年。最近,因储备库把该超市承包给另一公司经营,我保留在该超市上班(他们口头约定新接手超市后不得裁原有员工),但并未与现承包的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或约定。现承包的公司打算在我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减员或降低原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请问老师:1、新的老板可否有权将我裁员或降低原有约定的工资待遇?2、如果有权裁或降低原有待遇,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什么补尝?是找原用人单位某国家粮食储备库还是找劳务派遣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