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10到**汽车总站上班 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12年4月,车站的站长开会说 现在车站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想上班的就上班~~如果家里有什么事情的就可以先请假~ 2012年7月公司突然宣布全部放假 并且在月底的员工大会上公开说明 不管是请假的还是在上班的 。公司一视同仁的做出补偿~~ 8月我先后到公司三次。。前两次都没有见到人 10号 我却被告知请假3个月我已经被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将不会得到任何的补偿~我想问问这是否合理~我应该找劳动局的那个部门去反映情况

其它综合
2012-08-13 20:31: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