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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16岁,儿子10岁,8月14日晚在镇驻地路东边与几个同学一起说话,被由南往北行驶,且没有开大灯的小型轿车刮倒,经处理驾车当事人负全责,导致女儿住院9天,除外伤后现在额头上留有约5公分左右疤痕,儿子住院3天除外伤后头上约周长3公分处头发脱落,医药费共计8000元,先当事人已垫付7000元,请问律师他们两个需要到那里进行伤残鉴定,是否能够评残?

交通事故
2012-08-13 1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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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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