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拆迁09年时候姑姑想把户口落在我家,为了拆迁能要套房子,和父亲多次商量,等父亲同意时,让她把户口迁近我家时是2月中旬了,可是那时政府贴了张通知,就是09年2月5日前的户口才算,这样姑姑怕拆迁没有他的房子,又和父亲商量,能不能给他间房子,这样拆迁时有房子也可以认可他的户口,和父亲说,拆迁时会把我们损失的平米数按拆迁时的钱给我们补偿,也会把国家给的拆迁奖励给我们,他就是为了有间房子要楼房,后来父亲同意了,并给他公证赠与了一间房子,但是至今没有过户,也没有交付他使用。当时是要写个协议就是把姑姑说给钱的事写上,可是后来姑姑也说不会坑我们的,父亲觉得都是自己家人,而且都给他房子了,应该没事,就没有写,直到09年4月父亲突发疾病去世了.今年6月份我家开始要拆迁了,拆迁办的入户调查,我们也和人家说了姑姑这有个房子,可是拆迁办说只认房产证,所以没有姑姑的拆迁补偿.现在他拿公证书告我们,要找拆迁办独立与他拆迁,我想问下,那我们怎么办?昨天收到法院的传票,我还有妈妈和弟弟都成了被告,他要法院确认当时公证给他那间房子的物权确认?他的证据就是公证书,还有户口在我家的证明,请问我们有机会赢吗?能不给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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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物权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登记在房管部门的所有权人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尽管她有公证书,但在登记前你们作为继承人有权撤销该赠与。建议聘请律师积极应诉。你们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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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产权登记为准,你父亲虽然和他办理赠与公证,但是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属于赠与行为还没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赠与行为履行完毕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你们作为继承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建议积极应诉答辩,必要时可以提起反诉。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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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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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