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0年4月,我司与一家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中规定其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之日止.
保证期已经在12年1月到期.但对方还差我们货款.(约定质保期内付清全款),但其末笔付款时间为10年12月份.
请问目前起诉对方,有没超过2年内诉讼时效?
-
诉讼时效从你约定的最后期限开始起算,时间为2年,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协助你收取货款。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因为时效一般为2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你应当及时起诉,现在还在诉讼时效期内。如果超期后法院就不会保护你的权利了。如有疑问或需帮助,你可来电或者来所当面详询律师。
-
具体让律师看看合同。如果两年时效,还没过。
-
尚未超过诉讼时效,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
合同约定了12年1月到期,则还没有过两年的诉讼时效。
-
你好,没有过。
-
没有超过,建议你尽快起诉。本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经验。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
可以进行起诉。
-
没有的,建议立即起诉。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