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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政府签定了土地转让合同已将近两年了(已支付了一百五十万,余近两百万),多次催讨余款未果.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要求终止合同!

婚姻家庭
2010-01-04 16:34: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及事实确定是否可以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其不再履行合同的,或在其它条件下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 要看上述合同是否有该条款,如有,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否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余款。
  • 建议将合同及履行情况发给律师,帮助策划具体的方案。
  • 可以向法院起诉政府,要求其支付余款。时效一般是2年。
    常州的话,如需法律帮助,可以和本律师电话联系。
  • 最好将事情说得更详细一些,你会得到更有效的答案。建议电话或面询律师细谈。
  • 根据合同内容的,如果达到解除条件,那么可以解除,并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也可要求支付余款并追究违约责任。最好带着合同等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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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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